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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与自恋》电子版-2004-1_法律出版_苏力

《批评与自恋》《批评与自恋》电子版-2004-1_法律出版_苏力

《批评与自恋》

出版时间:2004-1
出版社:法律出版
作者:苏力
页数:272
字数:223000


《批评与自恋》内容概要[E]

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书评?如何更透彻的理解苏力老师的法学理念和精神?你可以从这本书里得到一些答案。不仅如此,徜徉在大师的思想海洋里,感受到的就不只是扑面而来的学术气息,更重要的是知识的海水浸润着你的神经、你的大脑……
素净的封面,淡雅的目录,苏力老师以他一贯的、"君子和而不同"的批评文风,让人觉得汗颜的同时更让人深思。全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读书乐和自恋情结。前一部分主要收录了苏力老师为部分书籍写的书评,文辞犀利,逮谁批谁,真正既把握好了批评的分寸,又用心透彻的理解了原作者的思路,充分凸显了作者所要追求的学术批评的目的;第二部分则主要介绍了一些苏力老师为自己出版的一些书所做的序和跋以及对已经出版的书籍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对读者更好的理解苏力老师的其他作品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渠道。

《批评与自恋》作者简介[E]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祖籍江苏,生于55年愚人节。少年从军,后当过工人,78年考入北京大学,“复转军人进了法学院”,84年硕士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读硕士、博士学位。92年回国在北大法学院任都,先后任讲师(92年)、副教授(94年)、教授(96年)。独著有

《批评与自恋》书籍目录[E]

读书乐(代序)
逮谁批谁?
需要中国的法律学术批评
历史·理论·方法
《解释学法学与与法律解释的方法论》评议
读《趋向权利的时代》
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
学术批评的艰难
《新乡土中国》序
“驿外断桥边”
如何研究中国的法律问题?
如何思考另社会科学的自主性?
礼失而求诸野
发现中国的知识形态
我喜欢的10本书
形成中国的共同体
经济学帝国主义?
如何深入学术批评和对话?
走马挑刺
翻译中的制度问题
关于中国法律史研究
《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认真对待人治
法律如何信仰?自恋情结?
什么是你的贡献?
关于“本土资源”的几点说明
关于法治的本土资源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新版自序
《阅读秩序》序与跋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序
世纪末日的交待
《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前言
“上载”与“下载”
法学研究的对外开放
《燕园法学文录》序
丰富对法律的理解
法学的前沿?
喜欢什么期刊?能有什么期刊?
《送法下乡》及其他

《批评与自恋》章节摘录[E]

书摘

书摘 指出我和粱治平在前设判断上的这种差异并不特别重要,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与个人对世界上的直觉把握、生活经验甚至偏好相关。我认为重要的是,如果可能的话,要指出这个前设判断上的差异缘何而发生。我认为,这主要可能出自梁治平关于人类生活的共同性一个重要判断。⑽他曾多次写下,人类面临的许多基本问题是共同的,不同点在于人们理解这些问题的方法、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并不相同。因此,他实际上更多强调文化的选择,强调入的自主性,当然这种“选择”也总是在文化传统中的选择。但是这个问题并不那么简单。从一个比较抽象的层面来看,人类面临的基本问题的确是相同的,例如都有生老病死的问题,都有组织生产、分配、交换以及社会组织等等问题。但从具体的层面来看,人们面临的并不是这样一些抽象化了的问题,而是在我或我们现有的环境中,如何活下去,如何生产、分配、交换的问题。一个极地雪域中的爱斯基摩人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和一个亚马逊热带雨林中的印第安人的基本问题既相同,又不相同。因此,我认为,在面临不同的现实的基本问题的人群中,会产生不同的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即只有通过群体生活才能得以传承的为解决对于具体群体所面临的基本问题的那些东西.其中固然包括了“安排秩序的观念”以及相应的观念体现,但远远不仅如此。这种广义的文化,既是选择的,也是被选择的;人们理解这些具体的基本问题的立场、对待这些具体的问題的态度和解决这些具体的问題的方式因此可能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尽管同样是在传统中变化,尽管同样是先前的立场、态度和方式会影响变化的路径、变化的弹性甚至对变化的语言表述。如果这一点还有道理,那么,安排秩序的观念的形成、确立和变化就必然既是文化的、也是功能主义的。
梁治平显然也意识到了这后一点,在多处,他都指出要考虑到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功能主义因素,指出法律史研究对象里面“同时揉和了功能性的和作为依据的文化性的东西”。(11)但是,他似乎总是更为侧重于这种作为制度依据的文化性的东西。尽管他的这种强调对于他的研究侧重一一法律文化类型学一一完全必要,对于其理论体系之完成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正如任何视角都有局限,任何理论都有弱点一样,他的这种对于文化性的强调也会带来一些难以解决的理论的、实践的和解释的问题。
首先,类型学的法律文化研究强调“差异最大化”,⑿以至于容易将法律文化这个本来是构建出来的研究对象实体化,并根据这种实体化了的差别势必从学理逻辑上得出中西法律文化完全无法沟通的结论。作者引证的梁漱溟和吉尔兹都持这种观点。但是现实的法律文化永远一个流变的传统,那种假定的条件一一“假使西方化不同我们接触”一一是一个反事实的(counteffacmal)假定,是为思想实验而设定的条件,其论证的说服力也许针对的是研究者构造的“文化类型”,而不是作为研究者构建文化类型之来源的中国法律传统;针对的是思辨的逻辑.而不是历史和思维的逻辑的统一。

《批评与自恋》媒体关注与评论[E]

读书乐(代序)读书乐(代序) 本来是要把过去十年里我译书、读书和写书之后留下的一些文字汇成一个集子。蒋浩先生说太厚,读者看着不方便,于是就把一本书拆成了两本。一本都与自己的翻译有关,叫做《波斯蚋及其他》;这一本则分别与自己读书和写作有关。其中有些文章曾收集入其他文集。这次为了凸现学术批评,省略了就可能不足以展示学术批评的多样进路,所以又收进来一些,还请读者原谅。
本书分为两编,第一编基本上都是书评,尽管有的是作为代序;由于这些文字大都以批评为主。似乎“逮谁批谁”。第二编则是主要是自己著作的序和跋,少量则是为北大法学院的一些编著写的序,还有一些是对自己著述中某些问题的解说或辩解;多少有一种敝帚自珍的“自恋情结”。因此有了两编的题名。
其实,把这些文字汇集起来就是一种“自恋”的表现。尽管说起来不好,但是,自恋不就是自爱吗?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即使是在学术上,自爱一点,有什么不好?再说,也不是每个人想自爱就都能自爱的。
但是,将这些文字汇集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想椎进中国法学的学术批评。我认为中国法学界的学术书评就总体而言实在很差。不但绝大多数书评往往流于唱赞歌,而且相当老套。往往是“主题新颖”、“材料丰富”、“结构合理”最后加上“瑕不掩瑜”的一页。许多为他人著作写的“序”也大都如此。除了作为一种变相的商业广告,实在是有它不多,缺它不少,实在是不利于中国法学界在竞争中发展。尽管近年来,这种状况略有好转,但主流还是没有变化。而且还是有批评爱上纲上线,爱猜测作者的政治态度,而不是关心作品和作品的问题和思路,不关心学术问题;近年来甚至有学者只关心“学术道德”,这实际还是关心政治,不关心学术。
书评差的原因很多。有政治上的原因,因为批评曾经被政治玷污,而且至今在法学界还有这种习性残留,包括在年轻一代身上。这一点我在本书收入的“需要中国法律的学术批评”一文中已有简论。但鉴于这个年代毕竟已经过去20多年了,相比其它某些学界,法学的学术批评仍然相对落后,因此可能还有一些更隐性的重要原因。我想大致是,第一,法学界是另一种熟人社会,因此熟人社会中“多栽花,少栽刺”和“拉不下脸”等不成文规范就会支配这个学术社区。第二是法学的学术传统不够,至少我没看到过老一辈法学家写的有分量的长篇法律学术书评;没有人带,而“文革”遗风还有,因此一写,不是“歌功颂德”,就是“上纲上线”。
针对第一个原因,因此,就必须有人以学术为重,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从身边开始退步展开说理的、对“书”不对人的学术批评,逐步建立一种与现代工商社会、陌生人社会和法治社会相适应的个人主义的学术人际关系。学界应当确立一个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一步步向前迈进。其次,法学界一定要有一些“傻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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